其實本篇完全不用假耍笨真搞笑、假迷糊真埋梗。這事,百分之百就是我笨。
去年趁著我在紐西蘭打工渡假的機會,老父老母和老弟遠從台灣飛來會合,進行四口人溫馨的南島自助旅行。在台灣空有駕照卻沒正式上路的我,為了讓家人見證我在異鄉的成長,特別在千里相會之前練習路駕,在友人嚴密指導下,從紐西蘭北島北邊一路開往南邊首都威靈頓,大概開了上千公里,幾天下來也自以為順手,可以勝任。
但家人對我的駕駛技術始終不甚放心,一路上都還是老父在開車。力求表現的我,極力爭取到一段地圖上看起來「沒有岔路」的行程,估計應該是沒啥風險。載著全家人駛在春天紐西蘭南島寬敞的道路上,是人生多麼快意之事啊!心裡不禁吶喊:爸,媽!我成長了!可以嫁人了!
接下來發生的一切,請看以下60秒影片:打油詩女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4,184)
一開始我在雙和版發出文章,是推測這位先生一早在南勢角線搭車,多多少少有些地緣關係,會在這附近出沒,我覺得有必要提醒,即使在捷運上也會發生這樣的「事件」。文章被轉到八卦版,引起討論,接著後續的採訪,事實成分一再被稀釋,也扭曲了PO文的本意。需要澄清嗎?嗯,相較其他版,我想在雙和版比較有理性討論的空間,願意檢視我的動機的人,就請繼續往下讀。當初轉文的朋友,若覺得有必要,也歡迎再次轉錄。
看到陌生人做出猥褻動作所產生的不悅不適,甚至心理陰影,並不會因為「動作人」是誰、有什麼特殊身份,而有所改變。就像愛車被撞,你不會因為撞你的人是新手,就比較不心痛,頂多無奈的想想「難怪!」,卻不可能將氣憤、陰影「有化於無」,這是人性,希望這樣的舉例,能夠讓各位明白我的出發點。
一方面想要記錄下這種離奇事件(這是個人習慣,<囧>),一方面事件主角可能沒有正常判斷能力,扣上任何帽子,個人也覺得不妥且失德。我PO文時字斟句酌,盡量描述當時情境與細節,而非情緒性的偏激字眼,是不希望對任何身份貼上標籤。我可以選擇斬釘截鐵的指控,也可以片面省略文章後半段警方告知的資訊,讓整篇文章更加理所當然,但我如實寫出,因為這不是一篇要討拍的文章。
事發經過有在現場的人,從我這篇文章,起碼可以得知這位先生智能不足,可能會作出不妥當的行為(而不是只從現場認定他是公然自慰的變態);至於根本沒在現場的人,我的文章並沒有蛛絲馬跡得以指認對方,我個人的看法是對他的傷害有限。很抱歉也許表達方式不夠完備,讓一些版友對這樣的文章有負面觀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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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單來說,在我面前這個人很明顯的在打手槍。
9月27日早上7點40分,捷運南勢角站。
在發車前5分鐘左右進入車廂,一如往常尋覓難得的座位。平時上班時間幾乎只有博愛座是空位,今天意外有個靠窗空座呢。坐在隔壁(靠走道)的男生在閉目養神,前面博愛座坐了一個40餘歲的中年男子,穿著海藍色花襯衫。
因為是個低調的位子,於是我趕緊把握化妝良機,埋頭擦粉。眼角餘光瞥見坐在我前面、博愛座上的中年男子,右手伸入他的斜背包下面,不知是在搓或在抓什麼,不過動作不雅的人也不是沒見過,雖然可疑,我還是當他胯下癢在擦益可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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